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: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:
一、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二、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。
魯(預審)0678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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